Florence in Wonderland

2009年1月12日星期一

問題兒童

希望上帝明白我的煩惱......

我是基督徒,是否就該表態反對同性戀?
如果我確實認同同性戀是罪,那麼它和講大話、妒忌等等都是罪,雖可以說有輕重之分,但功架也是一樣,也是只有信耶穌才得救贖,那麼我對待同性戀和對待別人講大話,態度上該有多大分別?
如果我不認同同性戀,也不代表我不想保護他們免受傷害,但是不是就一定要如他們想要的辦法,認同他們是家庭?
但他們又切切實實地以非常親密的方式生活,有現實的問題要解決,那麼是否該為他們想個辦法?
可是在這個非黑即白的對決中,我只要說不同意立法,就被扣上歧視的帽子,倒似必須支持,要不就是打壓,在對話之中找不到溝通,我沒法覺得同性戀者也是在聆聽。我是如此確切地覺得這種必須支持的暴力令我不安,是不是我們的關懷不足了?
what would Jesus do?耶穌你在世的日子會怎樣回應?
我沒有智慧應對。

當我們咬文嚼字之時,世界另一端戰火連連,盼望大家留多點愛給遠方的人。

當初打算只在這裡寫寫心情,放些音樂,誰知開了這個黑薯的欄目叫天地之間,我還是有些悶蛋因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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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則留言:

  • 2009年1月13日 下午9:59 , Anonymous 匿名 說...

    momoyan

    星期六那天我在家的無線收費電視看了家庭暴力條例的議會直播

    碰巧長毛的觀點與妳其中一點類似, 他說:以巴衝突人類自相殘殺的血流到渠像油漆一樣... 我們卻在咬文嚼字研究雞毛蒜皮的東西
    雖然長毛是開口講明支持同性戀, 但支持同性戀不代表他沒有東西言之有物

    有三名代表不同同志的團體發言人帶著染有紅色的紗布說:基督徒在同志的傷口上灑鹽
    他們不滿意另立「家居」暴力條文及刑事條例被法律保護, 偏想擠進「家庭」這個字眼

    真的覺得這個豆潤咁細的香港好迫
    有時窒息...讓我們22/1去透透氣丫

     
  • 2009年1月23日 下午1:04 , Anonymous 匿名 說...

    主耶穌包容罪人,與罪人交往,赦免罪人,絕不歧視罪人,不過祂最後被釘死,因為祂指出人的罪,不肯認同也!因此,現在的基督徒是不管你怎麼客觀地表示,我沒有歧視同性戀者,但不贊同性戀的話,一定會被標籤為歧視同性戀,迫害他們。
    在這件事上或許應思考的是立了這條條例後將來社會會怎麼的發展,基督應看遠點,是單為同性戀者得同樣得到保護呢?還是為遠因而反對?若主在,祂會像摩西一樣,因無奈而許人寫休書一樣,贊成這樣立法嗎?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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